十大赌博网站排名关于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失效】
各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现对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等相关业务办理事项要求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请各生态环境分局认真研究,严格落实。市局将对各生态环境分局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的标准依据。
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危险废物申报工作
(一)每年2月28日前,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申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二)要将危险废物申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在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的情况,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审核标准,严把审核关口,坚决杜绝“不看、不审、不核验”等现象,危险废物申报信息要种类齐全,产生量准确,流向清晰,贮存情况、处置信息真实。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并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新核准后申报。
(四)若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数量或者危险废物产生量存在15%以上的差距,相关分局要上报情况说明。危险废物申报工作总结应在危险废物申报工作规定时限后的一星期内上报市局。
(五)结合各项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大危险废物申报宣传和管理力度,确保各地区危险废物申报单位数量逐年增长。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年产100吨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其他要求参照危险废物申报工作。
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
(一)每年2月28日前,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医疗机构除外),要通过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并将备案内容和审核页面导出打印,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材料。
(二)要及时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内容真实、准确、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三)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审核标准,严把审核关口,坚决杜绝“不看、不审、不核验”等现象,确保各单位上报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将予以退回并告知备案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备案。
1.前置条件,完成上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
2.基本条件,所有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内容齐全无空项。
对比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评报告及批复,危险废物种类要齐全,产生量要准确;要有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等内容。转移计划要上传危险废物接受者危险废物许可证(正本扫描件);上传的合同协议要有签字、日期并加盖公章;本年度变更或增加危险废物转移类别,须提交变更或增项情况说明并附环评证明材料;本年度危险废物计划转移量超过上一年度20%,须提交增量情况说明;危险废物计划运输路线应按实际运输路线制定。
3.变更条件,变更依据充分可重新备案。
接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变更相关依据材料后,经确认依据充分,可要求其重新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填报,审核通过后予以重新备案,原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作废。
(四)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在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及管理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未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的单位或者未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执行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工作
(一)鼓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的前提下,就近处置利用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一步减少危险废物远距离运输成本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指派本单位工作人员全程跟车押运,并在转移过程中全程录像。要确保危险废物包装物密封良好,做好防雨、防遗失、防洒漏工作,防止非法倾倒、丢弃、遗撒等行为,确保实际运输路线与转移计划路线一致,将录像存档上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完成后,接受单位要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出具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报告。危险废物处置完毕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将押运、入厂和接受单位出具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报告上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内容。
(二)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除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外,转移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通过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确保实现对危险废物全流程追踪。原则上不采用纸质联单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相关信息要与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备案信息关联并一致。
2.危险废物接受单位要对运抵的危险废物进行核实验收,并通过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接受人栏目信息,在接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接受,结束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运行流程。
(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要求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工作,同时将监管工作纳入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内容。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对其委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审核情况要存档备查。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注意事项及相关责任。不得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
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要及时将转移信息、预期到达时间报告属地生态环境分局,严禁转移当日报告。由属地生态环境分局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科学合理安排转移时间,转移路线要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
转移当日,拟转移的危险废物包装上要有标签,注明危险废物种类、特性、重量(数量)、产生单位,转移日期等信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现场核实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是否与转移计划相符,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拒绝转运相关危险废物;每车危险废物装车后,要逐车向属地生态环境分局报送转移信息,包括带有驾驶员及运输车牌号的照片、该车危险废物过磅单等,待属地生态环境分局确认后方可进行运输。如有跨省转移行为,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将危险废物转移信息告知途经城市和目的地城市十大赌博网站排名门。
2.转移计划发生变更,要及时报告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出具变更情况依据及说明,在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中重新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原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作废。
(四)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管理要求
1.要核对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种类、重量(数量)、包装、标识和标签等危险废物信息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货物托运清单是否相符;与实际情况不符,拒绝接收。
2.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技术规范,对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
3.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完成后,危险废物接受单位要及时将利用、处置结果书面报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报告需加盖公章)。若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方式发生变化,要立刻将变化情况告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属地生态环境分局。
(五)十大赌博网站排名门监管要求
1.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告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工作落实的执法检查工作。
2.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科学合理安排转移时间,严控危险废物转移活动,转移路线要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
3.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单位利用处置、接受单位超资质范围经营、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丢弃、遗撒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力度。要对每一批次的转移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现场照片报告市局。现场核实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和运输车辆是否与批准的转移计划一致,如不一致,要暂停转移,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持续跟踪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情况,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完毕。
五、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管理工作
(一)废铅蓄电池收集及转移试点单位应组织下设暂存库及收集网点通过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本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及转移行为进行信息化录入及汇总上报。
(二)每年2月28日前,所有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利用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废矿物油收集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要通过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各生态环境分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十大赌博网站排名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的通知》(辽环保〔2016〕158号)要求,做好废矿物油收集许可办理审核工作。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行为,并暂停或吊销收集经营许可证:
1.有超出资格许可的收集范围、收集类别和收集量或转让许可证的;
2.经营期内,在所属辖区内实际收集量低于许可收集量20%的;
3.擅自将危险废物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或随意抛弃的;
4.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台账等管理制度,贮存期限超期的;
5.经营期内,运营管理不当,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或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6.未按月报告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情况,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7.未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8.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各生态环境分局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及续证情况报送市局。
(五)各生态环境分局要按照相关要求,每季度对辖区内全部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逐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对考核不达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021年1月21日印发《十大赌博网站排名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废止,相关管理要求以此通知为准。
十大赌博网站排名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